如果中国空军完全依赖于歼-20,可能会面临战斗机数量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大规模空战或资源调配的情况下。歼-20的优势更多体现在个别高价值任务中的战略性部署,而歼-16则在应对常规空中对抗、战术支援等方面具有更高的效率。因此,在现阶段,歼-16的生产数量相对较多,以保障空军的常规作战需求。
综上所述,歼-20和歼-16在中国空军中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歼-20以其隐身性能和超强打击能力成为空军的战略核心力量,而歼-16则作为多用途战斗机,满足常规作战的需求。
虽歼-20的高性能使其在特定任务中具有独特优势,但由于其高昂的成本、技术要求和生产周期等问题,其数量生产受到一定限制,而歼-16则凭借较低的成本和较强的综合作战能力,成为中国空军的主力机型。
因此,歼-20与歼-16的生产比例,并非单纯的"多造歼-20"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战术灵活性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