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房产出售问题 三方达成一致
在法院判决之后,老人所在的居委会开始承担监护人的职责,老人的养老问题得以解决。那么对于余先生的房产,又该如何处置呢?
目前,余先生夫妇所在的居委会,已经将两位老人送往一家合适的养老机构居住,老人的状况良好,之前一直卧床甚至一度需要鼻饲的许女士,已经可以自主进食。老人的银行卡和收入的支出也由居委会保管和管理。考虑到余先生一直愿意帮助女儿逐步偿还外债,加上之前房产抵押的借款也已到期,面临债权人起诉,房产被法拍后可能会急速贬值的问题。本着最有利于两位老人的原则,在法官和检察官的主持下,被监护人余先生、监护人居委会、女儿余某女婿吴某某三方就房产出售问题达成一致。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浦亮:我们办这个案子并不是说以保住他这个房子为目的,而是保证他今后的生活,包括他今后的财产管理,财产权益不要被侵害。
在考虑到未来老人养老、大病就医的总前提下,各方达成一致,出售老人名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面积约50平方米的住房,目前这套房子市场价格在330万左右。房屋出售后首先拿出150万元存到老人银行卡中,银行卡由监护人居委会保管,剩余款项在替女儿偿还33万元债务后,在郊区购买一套相同面积的房产,这套房产产权人为余先生,女儿余某可以居住在新购的郊区房屋内。
2024年9月检察机关已经和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畅通类似案件的线索来源、建立办案绿色通道,设立第三方托管账户等,持续关注老人权益保护问题。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浦亮:主要就是一个财产托管问题。因为有很多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他们是有大笔财产的,那么全部放在居委会保管也是非常不方便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们通过这个公证处它有一个提存的账户,我们会开通一个提存账户,然后专款专用给这个无论老年人还是精神障碍患者,他们对于大笔的财产进行一个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