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申通快递发布公告,称奚春阳向法院起诉公司和陈小英,要求确认他对陈小英名下持有的2028万股申通股份拥有所有权,这部分股票市值约为2.8亿元,奚春阳主张这些股份是他在与陈小英共同创业期间积累形成的,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应当分得一半。

这件事要从头说起,1993年,陈小英和她的第一任丈夫聂腾飞一起创办了一家快递公司,名叫盛彤快递,后来改名为申通,1998年,聂腾飞因车祸去世,当时才25岁,他一离开,公司里的人就各自分散,各奔前程,他的弟弟去创办了韵达,同事詹际盛创立了天天快递,财务张小娟和她的丈夫开设了圆通,经理桑学军建立了中通,老乡徐建荣则创办了汇通,就这样,快递行业的"四通一达"逐渐形成。
奚春阳原本担任聂腾飞的司机,为人朴实可靠,聂腾飞离开后他便留下来协助陈小英打理事务,2012年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同年共同出资1.6亿元收购了天天快递,奚春阳随后出任董事长,但蹊跷的是,申通公司上市时所有股权都登记在陈小英一人名下,未见奚春阳的名字,对此奚春阳未作表示,直到十年后才提起诉讼。
现在争议在于股权到底属于谁,奚春阳表示这些股份从1993年创业时就已经存在,虽然当时没有明确划分,但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配,陈小英一方没有公开回应,不过按照常理推测,如果法院认定这些股权是在婚后获得或者是赠与性质,那么奚春阳的主张就难以成立,关键在于2012年两人结婚之后,股权的登记信息一直没有变更,这就形成了一个法律上的模糊区域。
这件事背后还有个有趣的现象,你看"四通一达"这几家公司,几乎都是从聂腾飞的团队里分出来的,核心成员都是同乡、同事或者亲戚关系,公司控制权不是通过制度传承的,而是靠着婚姻关系转移的,说白了,谁和谁结婚,谁就能得到公司股份,这种模式在现代企业里面很少见到,有点像老式家族企业的做法。
目前案子刚立案,还没开庭,申通方面表示这2028万股只占总股本的1.33%,不影响公司控制权,陈小英依然是主要股东之一,公司也说明没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最终判决尚不明确,但普遍认为这件事不仅涉及资金问题,更是快递行业过去依赖人情分配的传统方式与现代法律体系之间的一次实际碰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