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房企资金压力
土地增值税方面:
·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根据公告,调整前,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调整前,目前普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非普宅全额征收;调整后,取消普宅标准后非普宅也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消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如开发商)在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并于2010年规定了预征率下限。
当前,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不同房地产项目的增值水平发生结构性分化,有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率下降幅度较大,有必要对预征率下限作出调整,以便给各地科学调整预征率预留空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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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本次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有利于降低企业预征预缴的土地增值税,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对于当前稳定企业预期也将带来积极影响。
"(这有助于)提升房企现金流,助力行业去风险。"张波表示,增值额未超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这一条也适用非普宅,则可降低房企的开发成本,对于各类房企皆有利,尤其是大量在一二线城市布局的房企,由于原来非普宅占比高,将更能得到体现。
综合来看,此次税收优惠政策对购房、卖房及房企都是重大利好。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无论是降低契税,还是土增税预征率,以及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等,都是降低交易环节税负,而且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了,这是重要信号。
陈文静表示,本次政策将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缓解房企资金压力,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置业信心,10月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阶段性回稳",财税政策接连落地有望进一步强化市场的修复节奏,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