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刘女士自称被女儿学校老师何某在家访时性侵,前后发生三次关系,最后还染上了性病。可奇怪的是,第一次被"强迫"后她没报警,直到第三次才跳出来指控。更魔幻的是,事情闹大后双方迅速和解,何某赔了20万,学校把他调了个岗位就算完事。现在刘女士又翻旧账,网友炸锅:这哪是强奸?分明是出轨谈崩了!
按刘女士的说法,何某是学校招生办老师,主动加她微信说是"沟通孩子学习",转头就给她女儿安排了个班干部职位。这种小恩小惠像钓鱼撒饵,家长为了孩子难免放松警惕。家访本是个正经事,可何某偏偏挑开学和期末上门,屋里就剩俩人时直接动手。但问题来了--第一次算强迫,后来两次又算啥?刘女士解释"怕影响孩子学业",可手机就在兜里,110三个数都按不出去?
有知情者透露,何某确实拿捏了家长心理。现在孩子在学校哪怕得个"小组长"都能让家长感恩戴德,更别说班干部这种"肥差"。就像菜市场里讨价还价,你得了便宜总得让人摸把葱。可这代价未免太大--染上性病等于把遮羞布撕得稀烂。
社区调解结果曝光后,更多人觉得这事透着股馊味。真要是强奸,别说20万,200万也该把何某送进局子。可刘女士拿了钱就签字,转头又后悔,活像买了双不合脚的鞋,穿也疼扔也疼。网友说得更直白:"第一次不喊疼,第三次才说受不了,不就是价钱没谈拢?"
学校处理也够鸡贼。不开除只调岗,明摆着护短。现在教师队伍里混进这种败类,就像米饭里的砂子,不挑出来迟早崩坏一锅粥。何某换个办公室照样领工资,说不定哪天又盯上别的家长。
警方调查结果很明确:证据不足。法律上的强奸要证明"违背妇女意志",可三次关系间隔数周,刘女士既没留伤痕也没及时取证。这就好比打架后三天才验伤,谁知道是不是自己摔的?有律师分析,类似案件最难的就是举证,特别是双方存在特殊关系时。
但更值得警惕的是权力不对等。老师对家长天然有话语权,一句"你孩子表现不错"能让人放下戒备,一句"最近上课不专心"又能让人提心吊胆。何某这类人精早就摸透门道,专挑单亲妈妈或夫妻关系紧张的家长下手。
评论区吵翻天。有人骂何某是"披着羊皮的狼",更多人质疑刘女士:"第一次被强迫我信,后面两次是你家大门没锁?"更扎心的是那句:"真要护着孩子,就该第一时间剁了伸向你的脏手,而不是等染病才哭诉。"
也有少数人替刘女士说话:"遭遇性侵后不敢声张很正常",可马上被怼回去:"正常个屁!三次!次次都'被迫',当人是复读机呢?"
整件事就像碗夹生饭,嚼着恶心吐了可惜。刘女士是不是受害者有待考证,但何某绝对不干净。最该警惕的是那些藏在"关心学生"背后的黑手--今天能拿班干部当诱饵,明天就敢用期末成绩要挟。家长得记住:天上掉的馅饼,多半挂着鱼钩。至于那些和稀泥的学校,迟早被自己养的蛀虫啃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