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为何消灭不了种姓制度?真正的缘由或许在这……(4)

2026-07-31 10:09  南亚研究通讯

从这一角度看,种姓不仅构成不平等结构的基础,也是一个根本上反民主的社会体系赖以存在的基石。种姓制度的决定性特征不仅是等级秩序,更是身份与类别的封闭。它以出生固定个人身份,使这些身份的意义在代际传递中不断固化,并通过社会实践和制度认可维持其边界。

社会分类及其意义的形成过程,并不是一个民主参与的过程。那些被归为"低种姓"的绝大多数人,几乎没有能力影响自己的身份如何被定义,也无法决定自己的经历应如何被社会理解。

在种姓社会中,符号秩序并非由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并以民主方式建构,而是作为既定秩序被继承下来。尤其关键的是,身处这一体系中的不同群体并不具备平等的能力来重新定义它。被下层化的种姓既无法摆脱种姓身份,也很难在不经历长期抗争的情况下,通过民主协商实质性地改变各种姓类别的含义。

1949年11月,B. R. 安贝德卡尔(B. R. Ambedkar)在制宪会议的最后一次演讲中发出警告。随着时间推移,这一警告非但没有过时,反而显得愈发具有预见性。他指出,印度即将进入一种充满矛盾的生活:宪法保障政治上的平等,而社会与经济不平等却仍会通过日常生活的基本结构不断得到再生产。

问题并不只是正式权利未能得到充分落实,尽管这本身同样是一个问题。更深层的症结在于,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运行于根本不同的层面,一个领域取得的进展,并不会自动带动另一个领域同步前进。

三、改革为何无法根除种姓制度

一旦我们把种姓理解为一种符号支配,就能够更准确地重述泰尔图姆德关于改革为何失败的论点。真正的问题不只是民主制度未能消除种姓不平等,而是种姓制度本身从根本上排除了符号民主得以成立的条件。即便普选权、宪法权利和选举竞争等程序民主已经确立,支撑种姓制度的意义生产体系仍大体保持原状,并在很大程度上隔绝于民主改造之外。诸如"表列种姓(Scheduled Castes)""其他落后阶层(Other Backward Classes)"以及"普通类别"等官方分类,对于实施再分配政策和安排政治代表或许不可或缺,但这些类别在社会中具有何种含义,却没有向公众开放,也难以得到持续的重新界定。

这正是为什么改革既不可或缺,却又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保留制度(Reservations, 即为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及其他落后阶层在教育、公共就业和部分政治代表中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额的政策)、反歧视法律与政治代表安排确实重新分配了机会,也使部分群体获得了更多社会承认,但这些措施始终是在一个基本封闭的符号秩序中运行。政治民主之所以能够与种姓制度长期共存,不能完全归因于民主制度本身过于薄弱或落实不力。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民主尚未延伸至种姓权力最为强大的层面,也就是社会意义如何得到组织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