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打“第三者”耳光8年后再被刑拘 第三者发声:这是迟来的正义(3)

2025-11-12 10:09  头条

八年之后再被刑拘

自杨某某被取保候审以来,晋某多次向公检法反映有关杨某量刑的问题。郸城县公安局于今年9月28日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杨某某涉嫌侮辱罪被刑事拘留,10月25日经郸城县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周口市看守所。

2025年10月,杨某某涉嫌侮辱罪被逮捕 图/受访者提供

"不知道为什么时隔八年还要再拘留我嫂子。"崔女士说,警方并未告知有新证据。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对 中国新闻周刊 指出, 根据 刑法 第八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本案中杨某 某 在 2017年已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被刑事拘留并后续取保候审,意味着案件并未终结,因此即便时隔八年, 若 基于新证据重启侦查仍未超过追诉时效。

关于再次拘留的条件,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一是存在涉嫌侮辱罪的犯罪事实,即杨某 某 参与的行为符合 "以暴力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的特征;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结合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法定刑包含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 "徒刑以上"标准;三是有新证据证明上述犯罪事实,如案件中可能补充的现场视频、证人证言等,且此前取保候审未导致案件终结,司法机关可基于新证据恢复侦查程序。

晋某则称,这是她持续维权的结果。她认为,杨某某打电话是叫人到场,有组织作用,处罚过轻;当时涉嫌侮辱者并未尽数惩处,如戴口罩拍摄视频女子,导致其隐私在线上线下双重暴露,严重侵犯性羞耻心,她曾因此事多次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