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则表示,当天晋某先骂自己,和她对骂时被人拉开,她电话告诉了崔某乙自己被骂一事后就回去做饭。后因忘记买鱼再次去街上时,听说晋某在镇政府院内打婆婆,便骑三轮车到场。当时晋某躺在地上,自己打了晋某脸两下,把她手机摔了,之后就被人拉走。
知情人士告诉 中国新闻周刊 ,现场视频显示,最后到场的杨某某仅打了晋某耳光,并未掀扯其上衣。
据判决书记载,崔某某两位妹妹在场时间仅约 6分钟。 崔女士告诉 中国新闻周刊 ,当天自己和妹妹要去娘家,途中听到晋某与母亲在镇政府院内争吵的消息,到场后看到晋某用头顶着母亲,气愤之下打了晋某,当时院内共有几位工作人员和劝阻者,院外有围观者,不清楚具体多少人。
2017年6月15日, 郸城县公安局 出具《 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杨某某殴打他人,处以行政拘留 12日,罚款500元。同年10月和11月, 郸城县公安局 又以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杨某某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

2017年,杨某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图/受访者提供
检方指控,崔某某的两个妹妹犯强制侮辱罪,于 2018年2月被提起公诉。次年,郸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崔某某的两妹妹实施犯罪行为是因 晋某 与崔某某 有男女关系引发的,其犯罪 目的是 向晋某发泄不满,破坏晋某的名誉 。当众 撕下晋某的下衣,使晋某身体裸露被多名群众围观,其公然侮辱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其行为不符合强制侮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是符合侮辱罪的犯罪特征。 其行为构成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0个月和管制两年。
崔女士承认自己打人不对,但认为处罚 过重。 崔女士的妹妹崔某乙当时处于哺乳期,被判处管制两年。此事令两人家庭争吵不断,一度闹得要离婚。
关于案发现场的视频,晋某对 中国新闻周刊 称,因涉及隐私,不便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