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男子2年9次将幼子遗弃地铁站等地被判刑

2025-05-15 15:31  央视新闻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然而有些父母未能履行这项基本义务,甚至出现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的极端行为。

今天(5月15日),最高法发布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一男子恶意弃养未成年子女,被判刑。

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

一男子被判刑

江苏南京的刘某某与妻子离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直接抚养儿子刘小某,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小某由刘某某抚养。然而,在随后的抚养期间,刘某某并未尽到抚养义务。

据了解,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某多次以到外地出差、与前妻发生矛盾等为借口,故意将未成年的刘小某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经民警、老师等多次训诫、规劝未果,导致刘小某无人照顾,流落在派出所吃住累计3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