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过世保姆拒搬离老宅,自称“恩人”索要安置费,法院:应当搬离并承担相应的房屋使用费

2023-12-13 09:59     上海法治报

雇主已过世,保姆拒绝搬离老宅!法院这么判

常年居家的保姆在雇主去世后却不愿搬走,甚至以"恩人"自居要求雇主的儿子对自己进行安置......

12月12日,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王某与周某原是夫妻,婚后育有一子王小某。为照顾王小某,夫妻两人经人介绍,聘请了保姆李某提供家政服务,并照顾幼年的王小某。王小某十岁时,王某和周某离婚,周某离开上海前往美国生活。随后,王小某亦前往美国,与母亲周某共同生活至今。李某则随同王某居住,仍然从事保姆工作。

王某和周某离婚十年后,王某在上海购买了一处房屋,王某和开发商签署了预售合同。数年后,王某无力归还房贷,便与周某协商后,将预售合同上购买人更改为周某和王小某,后续房贷由周某偿还。王某出具了书面承诺书,确认购房人无条件变更为前妻周某和儿子王小某,并代为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随后,房屋产权登记至周某和王小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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