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来了!政务大数据将全国一体化

2022-10-31 08:18     北京商报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指南》要求,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等,增强数字政府效能。

业内人士分析称,在全国完全实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时,一些困扰大家的问题如异地缴纳社保、异地结婚登记、异地办理企业证照等,都将像已经实现的异地办理身份证、驾驶证异地年检一样,逐步成为现实。

施工图来了!政务大数据将全国一体化

公共数据实行目录管理

《指南》明确,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包括三类平台和三大支撑。

三类平台为"1+32+N"框架结构。"1"是指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是我国政务数据管理的总枢纽、政务数据流转的总通道、政务数据服务的总门户;"32"是指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筹建设的省级政务数据平台,负责本地区政务数据的目录编制、供需对接、汇聚整合、共享开放,与国家平台实现级联对接;"N"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平台,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数据汇聚整合与供需对接,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尚未建设政务数据平台的部门,可由国家平台提供服务支撑。

三大支撑包括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三个方面。

《指南》是我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的第一个全国性公共数据的法规性文件。2022年1月21日,浙江省曾经出台了第一个地方性法律文件,3月1日实施,即《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规定了省域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的原则、公共数据平台和数据的收集与归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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