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的最高职务,相当于现在什么官职官职太高,你可能都不信(3)

2024-02-15 09:42     360kuai

同治元年,因为淮军的一鸣惊人和巨大战功,李鸿章迎来了仕途的春天,实授江苏巡抚,成为实打实的一方封疆大吏,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同治二年正月,李鸿章兼署五口通商大臣,负责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地的通商事务和洋务。这一官职虽然一般都是江苏巡抚兼任,但在被迫与诸国列强通商的晚清时期,这一官职的权限之大,可想而知。

同治三年,天京被破,李鸿章受封一等肃毅伯,赏戴双眼花翎。伯爵,超品级,已经超越了常规的政府行政级别;双眼花翎,清朝宗室或者藩部镇国公、辅国公级别的亲贵大臣、和硕额驸才有资格佩戴,虽无实际意义,但象征性、荣誉性,不可估量。

同治四年,李鸿章署理两江总督,成为江苏、上海、安徽、江西四省的代理省长,大权在握、威名赫赫。同治七年,调任湖广总督兼领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太保衔,成为正儿八经的副国级干部。

正式进入权力中枢的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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