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桢祥律师同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规定,因本案中的门锁系出租人损坏,理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根据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两次不愉快的租房经历让李先生愤怒又无奈,因为假若其现在不再继续租住,必然需要支付200%违约金。
针对此种情况,记者咨询了姜桢祥律师,其表示,如因出租人拒绝维修房屋门锁,导致居住该房屋无法保障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租人强行收取违约金,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向住房租赁监管部门投诉。
投诉平台完成率仅64%,曾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记者发现,李先生在美丽屋租房的遭遇并非个案。在黑猫投诉平台以“美丽屋”为关键词检索发现,与其相关的投诉高达3423条,已完成2195条,完成率仅64%,满意度仅三颗星;涉及的内容包括房屋到期不退押金、退租需支付200%违约金、联系不到经纪人、房管不进行服务等问题。
来自重庆的刘女士多次投诉美丽屋,据其描述,在1月7日退租当天,美丽屋经纪人指出要等15个工作日才能走完退款流程。刘女士再三向其确认,对方承诺月底之前能退房租,结果31日其依旧未收到退款。
南京的张女士则投诉美丽屋存在隔断现象,而且房屋设备老旧,空调、热水器等电器使用时间达10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