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屋租客被强制7天内搬走,房屋一个月处无锁状态(4)

2022-02-28 10:50     蓝鲸财经

姜桢祥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条规定称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据此规定,本案中的租赁合同第六条之约定违背了该原则,显失公平,属于霸王条款。对于霸王条款,租户可以要求撤销。

同时,合同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提前退租需要提前30日告知守约方,并支付200%违约金。事实是,甲方提前7天告知并要求李先生搬离,李先生提出异议后,甲方单方面表示为和平解约。

美丽屋租客被强制7天内搬走,房屋一个月处无锁状态

对此,姜桢祥律师表示,“提前退租需要提前30日告知守约方并支付200%的违约金”这一约定也应当适用于出租人,如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也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甲方作为出租人提前7天告知承租人,要求其搬离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第七条第四款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进一步解释道,该条款与第六条并不冲突,房东如果在租赁合同期内卖房解除租赁合同,其应当向美丽屋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美丽屋需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据李先生讲述,第一套房子的押金和剩余租金的退款目前已全部到账,其中押金部分2月14日才收到,而李先生是1月10日退租的,期间相隔1个月。

至于李先生第二次通过美丽屋租房,遇到门锁损坏而房管迟迟不给解决的问题,姜桢祥律师表示,甲方同样需要承担维修义务。

尽管根据合同中的房屋设施维修详单,卧室门锁并不在甲方维修范围内,但门锁却是甲方为租房而人为撬动损坏,并不适用这一规定。

美丽屋租客被强制7天内搬走,房屋一个月处无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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