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明:从国家科技制度建设来看,美国是怎样成为科技强国的?(4)

2022-01-18 08:30  观察者网

奥巴马上任后,恢复了总统科技顾问、科技政策办公室、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不仅修复了国家科技制度,还进一步发挥了科技政策办公室在参与决定联邦研发预算、制定重大科技创新政策、负责协调、实施和监管国家综合科技计划的作用,负责国家科技委员会、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特朗普虽然并不把国家的科技制度放在眼里,但也不敢轻易拆庙。上台后,特朗普大幅削减科技研发经费、迟迟不任命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退出《巴黎协定》、实行限制移民政策,显示出对科技发展极不友好的态度,但立刻遭到了科学界的强烈反弹。2017年4月22日,数千名科学家在华盛顿冒雨举行“为科学的游行”,打出“科学使美国更伟大”的标语,公然向特朗普叫板,迫使他回归体制。

在“中国威胁”被大肆渲染的氛围下,发展科技的紧迫性又一次被强化了。2020年5月,参、众两位议员联名提出《无尽的前沿法案》,目的在强化对中国的战略竞争力。他们提议在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一个新的技术和创新理事会(Directorate for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DTI);创设区域技术中心;针对经济安全、科学、研究、创新、制造和就业建立一个战略报告体系;设立供应链韧性和危机应对计划的项目。国会于2021年5月通过该法案。这是由威胁驱动国家科技制度建设的又一次体现。

怎样看待美国科技的国家制度建设?

通过对美国国家科技制度历史的粗略梳理,可以看到在二战背景下,美国的国家方略从原来只注重应用技术,到向重视基础科学,以后又进一步重视科学与技术的交互作用演变的过程。它反映了美国已自觉地把科技作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家制度的建设来促进、确保科技实力的领先地位。

在二战中,出于把美国从孤立主义中拉出来的需要,罗斯福总统任命了范内瓦·布什担任科学研究与发展办公室(OSRD)主任,揭开了政府与科学界携手合作的一页。但这只是一种战时的临时性机制。布什的难得之处就是抓住了罗斯福总统对科学发展认识上的开明,提出了通过建立国家制度来确保科学发展的动议。美国形成国家发展科技的制度体系,从而能明确科技发展对国家利益的意义,规划科技发展的战略方向,提出科技发展的规范,规定用于发展科技的资源份额和使用方式,对科技领域的威胁和科技政策的施行不断进行评估,这都成为美国能够成为科技强国的关键因素。

当然,美国国家科技制度建设也是一个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在政党政治的制度下,对科技的重视程度、对国家科技制度的遵从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政团体对面临的威胁和国家利益的界定,以及总统本身对科技的认知与倾向。它决定了美国科技制度的建设、执行的政治环境相当不确定,往往出现跌宕起伏。

但是,美国科技国家制度发展的趋势又是确定的:越来越被制度化、固定化,成为决定美国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制度保障。从这个角度看,究竟是因为发展了基础科学,还是发展了应用科学才使美国成为科技强国的发问,意义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