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告别“无证裸奔”:洗牌在即小企业或出局 暴利时代终结(2)

2021-12-07 06:02     新京报

当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全面下架电子烟产品。

受此影响,一批网红电子烟品牌倒下。与此同时,一些电子烟品牌继续强力拓展线下渠道。铂德、悦刻在线下跑马圈地,大规模开店。

今年1月,悦刻母公司雾芯科技登陆纽交所,成为“中国电子烟品牌第一股”。 雾芯科技上市首日,市值达到458亿美元,这也让其一跃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电子烟品牌。

据统计,目前国内电子烟品牌超过600个,处于充分市场化竞争之中。然而电子烟行业的发展此前一直游离在灰色地带,即使是正规线下店,也会基于流量储客考虑参与到微商渠道中来,而线上隐秘渠道的发展也导致各种假冒伪劣产品横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指出,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不断呼吁加强监管。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施行,明确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此次新规中比较瞩目的一条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只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主任郑榕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这个规定相当于把原来对于卷烟的整个交易流程平移到电子烟领域,“因为既然电子烟实行烟草专卖,那也就要进行全面监控管理。”这也相当于宣示了烟草专卖局对于电子烟的主管权。

“传统卷烟的烟草专卖,相当于一个系统内的闭合系统,只有在这个烟草体系内的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才可以从事卷烟的生产和销售。”与此同时,传统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上也都实行计划和配额制。郑榕推断,之后电子烟的生产和批发可能也会参照这个规定。而至于之后国有资本会不会参股民营企业,则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根据《征求意见稿》,无论是生产、批发还是零售电子烟都需要拿到相关的许可证。郑榕推断,在这种情况下,“大的龙头电子烟企业拿到的许可证概率会比较大,而对于小企业来说,很多都会出局。”

中信证券也表示,电子烟管理办法落地,进入门槛大幅抬高,利好头部企业,长期看,监管加速推进有望引导行业走向规范、良性、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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