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建勋认为,根据该规定,加拿大鹅的上述“不得退换”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减轻了自身的义务,因此属于霸王条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表示,目前,对于线下店铺出售的商品,是否适用线上的7天无理由退货,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相关部门虽在不断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但是尚未法律法规落实。所以针对线下退换货,如果商家自身做出承诺的,适用商家承诺,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赵良善认为,若加拿大鹅对退换货作出具体规定,应当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在该事件中,加拿大鹅官网明确承诺可以30天无理由退货,那么该承诺应当面向所有消费者,不应该排除中国大陆消费者。此外,如果消费者退换货的理由是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货物瑕疵的,消费者可依据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换责任的。消费者有权质疑商品质量,从而提出退货,这并非是无理由退货,而是有理由退货。
曾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加拿大鹅(CANADA GOOSE)最早可追溯至1957年,其创始人Sam Tick在加拿大多伦多经营的一个小作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加拿大鹅专注保暖、户外等小众领域,并不“出圈”。2013年,贝恩资本以2.5亿美元收购加拿大鹅多数股权,此后加拿大鹅从一个小众的户外品牌转型为顶级服饰制造商,有了“羽绒服界爱马仕”之称。
加拿大鹅进军中国市场始于2018年,同年在香港和北京开设了两家门店。2019年,加拿大鹅在上海设立大中华区总部。加拿大鹅官网显示,目前,其在大陆地区的门店有13家,占门店总数的三分之一。加拿大鹅的亚洲地区营收从2018财年的0.4亿加元,增长至2021财年的2.6亿加元。2021财年,亚洲已经成为加拿大鹅营收规模最大的市场。
加拿大鹅曾因虚假宣传被罚款45万元。来源:微信公众号“上海黄浦”。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1年6月,加拿大鹅的国内经营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该事件当时还上了热搜。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月12日,该局接投诉举报反映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天猫旗舰店有使用绝对化用语和格式条款的行为。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天猫旗舰店相关网页进行数据留证,发现当事人的天猫旗舰店首页宣传内容有“……被誉为'最佳越野夹克’”“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若因质量问题退货,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者CANADAGOOSE质量部门鉴定, CANADA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等文字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