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已有商户被判赔近八千元(3)

2021-11-28 12:14     新京报

对此,记者拨通了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委托的邢律师的电话,邢律师称,自己不记得代理过潼关肉夹馍协会多少起官司,不记得协会后来是否联系过自己,"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记者又致电邢律师所在的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负责人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让记者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直接联系,并挂断电话。

11月26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老潼关小吃协会(即潼关肉夹馍协会前身)官网所留多个电话,至晚间一直未能接通。

有商户提出应解决应诉损失费用

11月26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潼关肉夹馍"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得知这一消息后,李女士、沈女士两人开心之余仍有担忧。

11月26日傍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发表道歉声明。两位商户迅速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道歉声明发给邢律师。26日晚,在李女士的不断追问下,邢律师回应称,本案涉及赔偿款已经交给协会,自己的代理工作已结束,至于是否退费,需要李女士自行联系协会。

沈女士告诉记者,就在新闻报道前一天,邢律师还在通过微信催款,要求沈女士执行法院判决,付清赔偿款。

在李女士向记者展示的"全国老潼关团结群"中,不少群成员也与两人有着相同的担忧。

此外,群内还有人总结了被诉商家诉求:一、要求对目前已起诉的商家全面撤诉;二、要对已判决赔偿的商户、已和解赔偿的商户和全体商户因应诉所损失和花费的费用进行解决;三、要求协会放弃汉字"潼关肉夹馍"专用权,仅保留图案商标专用权,如类似地理标志商标沙县小吃与兰州牛肉拉面;四、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查协会与餐饮的关系。告知商户,会长王华峰以协会的名义,为自己的两家餐饮公司疯狂敛财这个事情是否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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