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已有商户被判赔近八千元

2021-11-28 12:14     新京报

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了,但卖肉夹馍的河南商丘宁陵县李女士不知道能否追回被判赔的近8000元。

11月26日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致歉信中,协会承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我们将会积极妥善处理"等内容。

就在11月26日凌晨,对于此次遍及全国的商标权纠纷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然而,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自己此前已将近8000元转给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委托律师。26日看到协会道歉后,她将道歉信发给协会委托起诉的律师,律师称钱已转给了协会,请自行联系协会。

记者就此联系潼关肉夹馍协会,拨打多个官网所留联系电话,至截稿未能接通。

那么,已经缴纳赔偿款的商户如何要回赔偿款?一审被判赔偿商户如何申请改判?被诉商户又有哪些诉求?

小商户被判交款之后:律师称"什么都不记得了"

2021年9月2日,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李氏老潼关肉夹馍店的李女士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称自己店铺名涉嫌侵犯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权。

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自己一家都不懂法律,所以收到传票的时候,"一下子就慌了"。随后她去找同样做肉夹馍生意的同行沈女士商量,发现沈女士也收到了同样的一张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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