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仅1名”触发处罚,私募新规首例罚单落地,私募新一轮大洗牌来了(2)

2021-11-26 21:00  观察者网

近日,西藏证监局对某私募机构出具警示函,其中提到的问题之一就是该公司“工作人员仅有一名财务人员”。私募从业人员不足5人,首次成为证监局处罚要点。

警示函中表示:

1、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均已离职,且至今未到位。

2、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相关材料均由公司股东代为负责管理。

3、你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地,工作人员仅有一名财务人员。你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中未履行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而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6月9日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且一般员工不得兼职。通知要求,对于不符合员工人数要求的私募管理人,需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后,中基协将对仍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采取进一步自律措施。

此前,在2018年12月更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中就已有相关规定: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申请机构员工总数不得少于5人,申请机构的普通员工不得兼职。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规模分别达5.5万亿元和12.6万亿元,其中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规模居世界第二。

私募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也在不断“加码”,去年以来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注销的私募管理人数量明显增多。2020年度,中基协办理通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1148家,而注销登记的就高达1058家,全年新增私募数量仅90家,足见监管部门“亮剑”力度之大。

6月9日,中基协又通过Ambers系统发布了整改通知,明确规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一般员工不得兼职。除了法定代表人外,其他高管原则上均不得兼职。不符合要求的私募,要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沪上一家私募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私募行业分化严重,马太效应明显,资源大多向头部私募聚集,不少私募运营困难,挣扎在倒闭边缘,这场行业“洗牌”将大幅度提升私募的注册和运营门槛,让很多机构“压力山大”,全行业或将迎来新一轮注销高峰,空壳私募、牌照私募、小型私募这三类机构将会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