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偷”之后,李先生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报了警,称自己的车在地下车库被人开走了。经受理民警调查取证,因李先生仅有车辆转押协议并未取得车辆车本且该车始终未过户,该车车辆实际持有人为季某所有,故警方无法立案。因涉嫌经济纠纷,警方建议李先生到法院起诉解决该车辆纠纷问题。此事受理民警告诉记者,通过警方的了解,这起事件明显存在经济纠纷,而公安机关不介入有经济纠纷的案件,因此不予立案。

虽然警方不予立案,但是李先生并没有放弃,他通过监控录像发现自己丢失的车目前被存放在一个仓储公司。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前往车辆存放地试图要回自己的车,但仓库的工作人员称车是金融公司存放的,他们只负责保管。“他们还让我联系金融公司,说只有金融公司同意了我才能取回自己的车。”李先生说,他电话联系了金融公司,但对方回复称,该辆抵押车的车主季某欠他们公司的钱,需要车主本人和他们联系。自此之后,李先生还多次拨打金融公司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华商网记者实访车辆存放地
找到丢失车辆却无法取车
好不容易找到了被开走的车辆,为什么却无法取出?花6万元买的二手车,为什么需要金融公司的同意?11月2日,华商网记者跟随李先生来到该抵押车的存放地了解情况。该车辆存放地位于未央区夹城堡村附近,记者现场看到,李先生丢失的车辆被停放在一个露天的院子里,院内停放着不少车辆。院子只有一扇蓝色的铁门,铁门旁边挂着“山东鹏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的牌子。
华商网记者敲门后,一名男子打开了院子的大门,该男子自称该仓库的库管。他表示,李先生的车是金融公司委托人拖到他们这里的,而他们公司只是仓储公司,和金融公司是合作关系。如果李先生想提车,需要先和金融公司协商,等金融公司手续办好了,他们就能放车。当记者提出想进院子看看时,该男子拒绝了记者的请求,称没有报备不能进院子,并拒绝提供该金融公司的联系方式,“我只是个库管,说白了我只是个看大门的,不知道他们的联系方式,你可以留个电话,我把你的情况反映上去,让他们和你联系。”

随后,李先生电话联系了中间人万某。万某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具体情况,当时是帮朋友转卖的,而且明确告诉过李先生该车有经济纠纷,“我当时是这么说的:’你买的是抵押车,人家想要的时候你们两个再商量’,当时和他讲的很明白。”

律师说法: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购车款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根据万某的陈述,他是接受了车主季某的委托来全权处置该汽车。随后,他与李先生签订了转押协议,该转押协议在法律上实际是一个债权转让协议,只不过其特殊性在于该债权上附加有该汽车的质押条款。随后该汽车被金融公司开走,那么作为李先生,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万某的转押协议要求退还购车款。同时,由于万某是受季某的委托,如果李先生在购车时明确知道万某是受季某的委托处置该车辆,那么李先生也有权同时将季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魏桢培律师提醒大家:由抵押车所产生的纠纷十分复杂,购买汽车时应到正规的场所购买手续合法的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