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迪人设崩塌 又有人鼓吹“嫖娼合法化”了(4)

2021-10-27 18:15     观察者网

更何况,生理需求也不是只能通过嫖娼进行满足。

李云迪人设崩塌 又有人鼓吹“嫖娼合法化”了

那么,警方通报违法案件信息究竟是否合法?嫖娼究竟到底能不能合法化?

这两个问题,也让多位法律专家提出了见解。

通报嫖娼人员处罚信息,究竟是否“于法有据”?

10月22日,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在公众号“司法兰亭会”发文称,李云迪嫖娼的官方通报“于法无据,涉嫌行政违法”。

韩旭认为,公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得为”,但“遍查《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一处规定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权向社会进行通报”。在通报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会导致嫖娼人员的行为被家人必然知悉,

有可能导致家庭破裂,家庭不和谐

“一旦李云迪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会受到司法审查,完全有推翻原决定的可能。”韩旭认为,如果对一项尚未确定的处罚决定进行公开通报,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不过,这一说法很快就遭到了反驳。

10月23日,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发文称,警方公开行政处罚的行为于法有据,因为《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而“李某迪嫖娼的处罚是否具有社会影响力,答案不言自明”。

“需要说明的是,《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中要求,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应当对文书中载明的自然人姓名作隐名处理,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北京朝阳警方‘李某迪’的表述也是按照要求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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