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了一则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某、何某、李某、敬某、曾某等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到五年不等。
2020年8月21日,陈某到四川省中江县某宾馆三楼的房间找曾某玩耍,看见在该房间的幼女徐某某(2008年1月16日出生),于是产生与徐某某发生性关系的想法。
陈某把奸淫徐某某的想法告诉曾某,并以自己的名义在二楼开了一个房间。曾某回到徐某某所在房间,将徐某某强行抱到陈某所开的房间然后离开。徐某某不愿意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假装要上厕所,但陈某一直等在厕所门口。后来陈某不顾徐某某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