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民间粥厂:与官方赈济有何区别?其实民间粥厂的粥并不好喝(8)

2021-09-21 14:59     360kuai

当然,对于那些食用这类混合物的身体虚弱的贫民来说,这些经验性的做法有时会产生相当悲惨的后果,特别是操办人员有时毫无顾忌地掺杂稻壳甚至是沙子,有时还采取不适当的烹饪技术。

在郁方董报告的一个事例中,当时天气酷热,而又盖了锅盖,导致糊粥变质。这种不幸起先被归咎于鬼神,佛家道家的术士被请到现场驱魔,这种做法自然无效,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陈继儒在他的《煮粥条议》中,强调了1609年在他的家乡江苏华亭煮粥中所得到的经验,其中谈到许多人在煮"粞粥"时用的时间不足,更不用说有的人还在粥中掺入灰泥,他说,这样做的后果是危险的,甚至会是致命的。天气炎热导致食物变质的风险也不能低估。

1832年,决定在北京开赈的时间特别早,是在七月份,气候仍十分炎热;当局决定每天在太阳升起前散粥,以避免粥的"蒸变"或"味变"。在这方面,特别有意思的是1785年的一个规定,当时在浙江省府组织了两个大粥厂,由清朝地方政府经管:这个规定要求所有经管人员,从主管官员到水火夫役,都要在将粥分放给饥民之前先吃一些:"熬熟之后,即令司事书吏衙役,及跟役水火夫等,同食此粥,彼必爱惜身命,自不敢掺灰舞弊,戕害穷黎。"

最后,还有一种危险,也绝非不足道的,即给那些由于饥饿而体力虚弱的人分发了过多的食物。一篇题为"粥不可过热过饱"的文章中提到,1640年在浙江组织的施粥中,每次都有几十个饥民死于吃得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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