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唐朝府兵制的发展和消亡,府兵地位变化与唐朝兴衰的关系(3)

2021-08-17 12:16     360kuai

唐朝外府的拣点是:"皆取六品以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即普通卫士有两个来源,六品以下官员的子孙和没有承担职役的白丁。所谓白丁,是指具有良人身份而未有官位的百姓。这就把与良人百姓对称的贱口排除在府兵之外,也就是说,卫士的承担者必须是官员子孙或良民百姓的身份。因此,府兵是从品官富室中拣点的,其原则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而不是普遍征兵。唐朝廷还给卫府番上的府兵以"侍官"的荣号。这些说明,府兵的政治地位较高。

唐朝的府兵制和隋朝一样,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的。府兵和其他民户一样受田,但免其赋税。府兵除上番时间外,平时在本乡本土从事农业生产,虽未能完全做到"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至少能有一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因而家庭收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唐朝府兵制规定,被征发去镇守边境的府兵,父子兄弟不同时征发;祖父母、父母老疾而户仅一丁的,免其征发和番上。府兵还可以取得勋田。唐初即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伍品,豫士流,时人谓之'勋官'"。府兵取得"勋格",不仅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而且可以多占田地。唐朝的府兵还有过"纳资代番"的规定。"纳资代番"使路途遥远的府兵免去了跋涉之苦,能够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这些都说明府兵的经济地位也较高。

然而,自高宗、武后时,府兵的地位大大降低了。内府 的三卫,也因升官困难,府兵的地位再次跌至近似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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