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唐朝府兵制的发展和消亡,府兵地位变化与唐朝兴衰的关系(2)

2021-08-17 12:16     360kuai

内外府的卫士,都担任皇帝的宿卫,共同并轮流值勤。府兵番上(意指按照班次来从事执勤)除宿卫的任务外,就是镇守。府兵担任防守任务,属于固定轮值。按一般给番规定,凡为征战需要出征执行规定任务的,按出征和执行任务的时间给予免番。担任征防任务的士兵,在指定的折冲府轮番服役,与地方兵、边防兵结合,成为骨干力量。这样,府兵就具有中央禁卫军和地方军的双重特点。

府兵制是一种寓兵于农的制度。府兵服役后不脱离本乡、本土、户籍、田地,渗杂于农户中,只有上番、教阅的时候,才集中于折冲府或上番场所,去过军队生活。因此,府兵制与均田制相结合,成为一种耕战兼备的军事制度。

唐高宗以后,朝廷开始重禁兵而轻府兵,府兵制实质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历史记载:"自高宗、武后时,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侵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至天宝八载,"折冲诸府无兵可交,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府兵制宣告崩溃。

唐朝府兵制中士兵的地位得到较大地提高。从府兵的来源看,府兵中十二卫内府中的卫士只有官僚子孙才能担任。贞观年间,极重"资荫",内府中的亲卫、勋卫、翊卫,只有二至五品官员的子孙方可补上。由于三卫既是皇帝最亲信的侍从卫士,又是高官权臣子孙进身的阶梯,所以希望补为三卫的人极多。到后来,甚至是"非权势子弟辄退番。柱国 子有白首不得进者"。三卫的这些人如果有才用,都可以通过考核"得补主帅",亦即由士兵身分提拔为武官。杜牧《原十六卫》有"内以十六卫畜养戎臣"之句,即说明内卫内府作为武官后备和储才机构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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