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建立后减少藩王食封并对其恩威并施使诸侯王鲜有作乱者(2)

2021-10-08 11:59     360kuai

诸侯王所食之"租税",是指封区人户缴纳的地税所以其收人多少与所属地区大小、土地肥瘠有直接关系。如在此之前,光武帝所封的楚国有九或十县,淮阳国所属十县。明帝所封的巨鹿国是七县,广平国是八县,乐成国是九县。减半后,巨鹿王只食三、四县,广平王四县,乐成王四至五县。

所说的"岁给二千万"是指一个诸侯王所收地税折算成钱的平均数,这些钱大约与"租谷百万"相等。当然,实际各国是不尽相等的。不过,总的说诸侯王的收入是大为减少了,难怪连马皇后也叫嚷"于制不已俭乎"了。

汉章帝时,诸侯王的"租入"有所增加,据记载:"建初三年,有司奏遣(广平王)羡与巨鹿王恭、乐成王党俱就国。肃宗性笃爱,不忍与诸王乖离,遂皆留京师。明年,案舆地图,令诸国户口皆等,租入岁各八千万。"这时,诸侯王的租入突然增加了四倍,其原因首先是章帝时户口总数比明帝时有所增加,同时,谷价也比原来减了"数倍"。

另外,明帝的皇子封地都有扩大,这些原因使章帝时每个诸侯王食封所得由"二千万"增加到"八千万"。不过,尽管如此,明帝、章帝所封诸王的食封也比不上光武帝刘秀初封时的水准了。而且,章帝以后,所封之诸侯王均是小国,所得"租入"远不如章帝时各诸侯王,许多诸侯王的"租入"相当"鲜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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