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严厉!永煤处罚第二弹,海通证券与海通资管遭重罚(3)

2021-03-25 11:06     财联社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罕见严厉!永煤处罚第二弹,海通证券与海通资管遭重罚

今年已多次遭罚

上述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的处罚,并不是今年首次被监管层处罚。

今年1月8日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连发四份自律处分决定,对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海通资管、海通期货,以及东海基金予以警告处分。

根据自律处分信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

另一方面,海通证券也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并存在着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罕见严厉!永煤处罚第二弹,海通证券与海通资管遭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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