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物语㊷丨清朝时期的“北漂”买房还是租房?(3)

2021-02-22 13:45     新京报

电影《谭嗣同》(1984)剧照。

然而朝廷发放的禄米往往都是陈米,所以价格比市场上经营的大米价格要低一些。市场上的大米价位参考曹寅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三月初一日的奏折上说,“江宁上白米价一两二三钱……漕船一到则米价更贱”。

据清军机处档案记载,光绪十五年(1889),直隶省顺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粮价以谷子、高粱、玉米三种粮食计算,均匀每仓石计银一两四钱六分。

清朝时,一石大米等于二斛。这样我们就暂以每石禄米可以换取一两零三四钱银子来估算一下。

曾国藩,文七品,年俸银四十五两,恩俸四十五两,禄米四十五斛(约折三十两),年总收入一百二十两。

谭嗣同,文四品,年俸银一百零五两,恩俸一百零五两,禄米一百零五斛(约折七十两),年总收入二百八十两。

清朝时的居民不研究房价

就这点收入,看看能不能买到合适的房产吧。清朝时的居民不研究房价,而且大清朝也没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以留存的资料较少。记得《红楼梦》里提到贾琏偷娶尤二姐时曾买了一处房产,“使人看房子,打首饰,给二姐儿置买妆奁及新房中应用床帐等物。不过几日,早将诸事办妥,已于宁荣街后二里远近小花枝巷内买定一所房子,共二十余间……”

后经研究人员考证认为小花枝巷就是如今的花枝胡同,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厂桥街道附近,可惜的是曹雪芹先生并未在书中注明价格。后又查到在《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中登载的售价,康熙五十七年(1718)时北京大兴县北城日南坊有楼房出售,两楼两底,楼后有厢房一间,共五间房,卖二百一十两。此房楼下的两间是临街的门脸房,可以做生意用,因此价格较贵。

终于在拍卖网上找到一份买卖契约,为同治十年(1871)正月廿六日签订的“永远存照”:西直门内南小街的瓦房三间、灰房八间半,共十一间半,卖给了“镶蓝旗宗室溥姓名下永远为业……言定卖价京钱六百五十吊正”。

还有就是《清代前期北京房产交易中的问题》里的例子,道光十九年(1839)东四牌楼北十一条胡同内路南院,正瓦房三间,倒座灰房二间,西厢房二间,共房七间,价格三百吊。

老北京平房院内是以坐北朝南的房屋为正房,所以向北面开门的房屋叫作倒座房。其中灰房不同于瓦房,是用石灰抹顶,比瓦房廉价。

京华物语㊷丨清朝时期的“北漂”买房还是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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