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物语㊷丨清朝时期的“北漂”买房还是租房?(2)

2021-02-22 13:45     新京报

还有一批是刚刚通过了会试考核而晋升为留京的“公务员”。例如经过殿试后的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进士们经考试合格者为翰林院庶吉士等。

经科考进京入职人员并非少数。每三年各地举人就要进京会试,虽无录取定额,但从历年常规上看,每科自百名至二三百名不等。乾隆五十四年(1789)己酉科最少,共取了九十六名;雍正八年(1730)庚戌科录取的最多,为四百零六名。

曾国藩就是经科考进京的。嘉庆年间,他出生于湖南长沙府的普通家庭,祖辈以务农为主。道光十八年(1838)第三次参加会试,成功登第。殿试位列三甲第四十二名,赠同进士出身。后朝考列一等第三名,又被道光帝亲拔第二,选为翰林院庶吉士。

京华物语㊷丨清朝时期的“北漂”买房还是租房?

纪录片《近人曾国藩》(2009)剧照。

那么,终于进入了北京的“谭嗣同”“曾国藩”们到底是买房还是租房?

在回答是否买房的问题之前,还是先算算他们的正常收入有多少吧。

据清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一《户部·俸饷》载,亲王岁给俸银一万两,郡王五千两,贝勒二千五百两,贝子一千三百两。文官每年俸银,一品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五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零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一钱,从九品三十一两五钱。

不过清朝官员的俸禄分为两种,除去俸银外还有禄米。雍正时曾“高薪养廉”而建的“养廉银”是俸银的数十倍。但由于京官的部分须由国库支出,所以一般较少。到乾隆朝时又把支付“养廉银”的方法改为在京的文官俸禄加倍,也就是恩俸。

曾国藩中试时二十八岁,授翰林院庶吉士,没有品级,享受七品的待遇,也就是相当“县处级”吧。清朝时文正从七品的待遇是:年俸银四十五两、禄米四十五斛。

谭嗣同入北京的官场时三十三岁,授四品卿衔。清朝时文正从四品的待遇是:年俸银一百零五两、禄米一百零五斛。

京华物语㊷丨清朝时期的“北漂”买房还是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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