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流产致残,男友翻脸不认人,他该担责吗?

2021-01-26 17:02     正义网

女子宫外孕流产,意外发生人身伤残,并导致终身不孕的后果。见此情形,同居男友劈腿闪人。双方没有权利义务关系,各自也无法证明对方存在过错。那么,女方遭受的意外损害,将如何得到公平解决?

28岁的汪倩,有过三年婚史。与前夫育有一子。离婚后,儿子归男方抚养。离婚后,好友李琳常抽时间安慰她,还费心帮她介绍男友。

不久,李琳还真的给汪倩介绍了一个男友。对方叫周伟,是某影城的电影放映员。汪倩觉得对方挺可靠,两人便决定慢慢相处。相处了两个多月,周伟与汪倩确立恋爱关系,并面见双方父母,之后便同居了。

周伟的父母早已为儿子备下了婚房,在J市中心地带,汪倩经常从S县开车到该处居住,因为周伟的住所是封闭式小区,为方便出入,2017年3月20日,汪倩以周伟的名义与物业公司签订《车用蓝牙卡使用协议》。次月上旬,汪倩偶感身体不适,怀疑自己患了妇科病,遂前往J市妇幼保健院检查,检验报告提示为子宫附件未见明显异常。

2017年8月29日,汪倩未见月事,周伟陪同她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左侧输卵管妊娠(宫外孕)、盆腔粘连,医嘱进行人工流产手术。周伟于当日接受汪倩的委托,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注明周伟系汪倩的“老公”。随后,周伟在《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患者近亲属处签名,在与患者的关系处注明“老公”“丈夫”,汪倩作为患者同时在《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护理安全告知书》上签名。

2017年9月3日,医院对汪倩进行人工流产手术。当日上午,周伟再次在《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在与患者的关系处注明“丈夫”。同时以汪倩近亲属名义分别在《手术知情同意书》《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名,与患者的关系均注明为“丈夫”,并在其中备注“了解风险,要求手术”“同意检查”“同意输血”等内容。

之后,医院对汪倩进行腹腔镜下左侧输卵管切除术和盆腔粘连松解术,汪倩共住院治疗10天,发生医疗费11359.97元,其中个人自付6333.97元,汪倩支付1000元,周伟拿出当月工资支付了5333.97元。

为了解决两地分居的问题,2018年3月,汪倩辞去了S县购物中心的工作,跳槽到J市区的家具销售中心做促销员,两人住在一起。两人也将将婚礼定在2018年国庆,并预定了婚宴酒店。

2018年6月28日,汪倩月事又迟迟未来,她用验孕棒进行自测,显示可能是怀孕了。周伟得知消息非常开心。他表示,去医院检查证实后立即去领结婚证。次日,周伟陪汪倩到医院检测,医生却告知他们,汪倩腹中的胎儿已停止发育,成为死胎,如果不及时取出,母体恐有性命之忧,建议汪倩立即住院治疗终止妊娠。闻听此言,周伟当即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问汪倩:“之前是宫外孕,现在又胎死腹中,你是不是有病瞒着我?”

今日关注
更多
阅读下一篇

多地发布高温预警,今夏“极端高温”会再来袭吗?

多地发布高温预警,今夏“极端高温”会再来袭吗?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赵萌萌)近日,我国多地高温热浪,据上海市气象局官微,5月29日13时09分,徐家汇站气温36.1℃,打破了百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