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李秀城、洪芢达二犯,即著曾国藩等派委妥员,槛送京师,讯明后尽法处治。"二是"洪秀泉(全)尸身,觅获后锉尸枭示,仍传首被害地方,以泄众愤。"
中国人历来讲究入土为安,而清廷对这个已故的叛军首领,不仅要掘墓开棺,还要让他身首异处,传首东南,无疑是一招极其毒辣的惩罚手段。
曾国藩打下金陵后,很快便找到了洪秀全的葬身之处。对曾国藩而言,执行清廷的命令,并没有什么难处,但是他却选择公然抗旨,没有将洪秀全枭首,而是"戮而焚之",将洪秀全的遗体一把火烧掉了。
曾国藩刚刚立下大功,又手握重兵,正是瓜田李下,最容易遭人猜忌的时候,为什么却不惜违反朝廷旨意,将洪秀全遗体火化呢?难道是因为曾国藩做人仁慈,不忍心看到洪秀全受此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