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法律把财产继承制度中继承人的义务规定得很清楚,解决了有些人为了骗取家产而作秀的问题,还非常先进的把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一致起来,所以,这是我认为宋朝财产继承制度的第三个重大变革。

商品经济在宋朝的后期发展得十分繁荣,社会的义利观也发生了不小的改变,问题也就随之而来,所以宋朝在前朝的基础上给财产继承制度增加了几个种类,这是其他朝代没有办法媲美的。
例如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等等,就像是现代财产继承制度的前身,所以我认为,因为商品经济而发展出来的多样的继承种类也成为了宋朝财产继承制度一大重大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