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有多大权力?言官体制受其影响(2)

2021-07-30 14:55  360kuai

明朝文官进言

明代言官及其机构

言官,又称谏官、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在明代,明太祖朱元璋设立了都察院御史一职,御史就担负着谏言之责。除了都察院的御史,也有一些人拥有谏言之权,那就是六科给事中。

1、都察院

都察院负监察、谏言之责,是明清两代的官署,两朝都察院的职责都是一样的。究其实质,都察院是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其最高长官就是都察院左都御史、都察院右都御史。

鼎鼎大名的杨涟,向皇帝上书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时,身任的官职就是都察院左都御史。两都御史之下,就是副都御使、佥都御史。除这套中央班子外,地方也设有御史,是中央分派到各地的。

明朝当时有十三道(省),于是又设监察御史,负责地方官员的考察、举劾。都察院御史与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

都察院

2、六科给事中

六科给事中官职名给事中,由于分管六科,所以称六科给事中。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这里的"六科"并不是我们熟知的六部。《明史》中明确记载了六科的内容与给事中的职责范围:

"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

给事中的长官称为"都给事中",下有左给事中、右给事中,再下就是广大的"给事中"群体了。明代的给事中不属于其它部门管辖,而是自成一派,是一个独立于明代官僚体系之外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