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耳店收入两千罚22万被撤回,店主:已注销店铺,现打零工维生(3)

2024-04-01 13:19     九派新闻

孙静表示,超期共168日,加处罚款11万元后,李女士共计需缴纳罚没款22.2万元。

宜宾市翠屏区卫健局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图/中国之声

【2】官方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启动复查,店主称收到处罚通知"感觉天塌了"

3月31日晚,健康翠屏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友关注的"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处罚"一案,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已向区人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时,该局已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下一步,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祥稳对媒体表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孔祥稳认为,李女士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长且获利不多,她的主观恶性也不大,社会危害程度较小,该案件应当可以适用"首违不罚"原则。

对此,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对中国之声表示,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李女士门店的非法行医行为不在其列。

4月1日,九派新闻联系到店主李家英,其表示收到22万罚款通知时,感觉天都塌了,"我当时不知道哪件事我做错了,让我整改我就整改,我一切都配合。"

店主对澎湃新闻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希望卫健局"首犯不罚"。其称,得知处罚后,她就把店关了,"当时想把店铺注销,但是别人跟我说注销需要花几百块钱,我就自己去工商局注销。"

店铺关闭之后,李家英称自己以四处打零工糊口。她表示以后也不想再开店了,当时开店的十多万是借的,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不罚款,把开店的钱还清。

天眼查显示,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已于2023年12月21日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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