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卢某某所购买的玳瑁标本的物种为龟鳖目、海龟科、玳瑁,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制品参考价值19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卢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从宽处罚。遂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扣押在案的玳瑁标本予以没收。
经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卢某某所购买的玳瑁标本的物种为龟鳖目、海龟科、玳瑁,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制品参考价值19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卢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从宽处罚。遂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扣押在案的玳瑁标本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