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明知3元面包过期一天仍购买,小伙状告商家索赔1000元,法院:支持

2024-04-17 16:40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17日,#男子买过期1天面包获赔1000元#引发网友热议。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广州一名小伙小孙(化姓)在当地一家日用品店购物时,发现了一份过期一天的面包,其花3元购买下,又在事后,将商家告上法庭索赔。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广州某日用品店应向原告小孙退还货款3元,支付赔偿金1000元。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5月6日,小孙在广州一家日用品店内购物,其中,一个流心提子面包价值3元。该面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6日,保质期至2023年5月5日。小孙在店内已发现该面包过期了,但他仍选择购买,不过,没有食用该面包。

事后,小孙将日用品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当面或书面道歉,退还购物款3元,赔偿1000元及承担本案维权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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