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一20岁女子因通奸罪被判处石刑!这种残酷古刑,至今仍存在(2)

2022-07-15 09:47  今日头条

位于乌干达的非洲正义与和平研究中心说,针对玛利亚姆的判决违反了国内和国际法,呼吁苏丹立刻释放她。"这名女子根本没有得到公正的审判……对通奸罪施以石刑也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其中包括生命权、禁止酷刑和禁止有辱人格的刑罚。"

苏丹女子被控"通奸罪",将以石刑处死!这种残酷古刑,至今仍存在

玛利亚姆的遭遇,并不只限于苏丹,直到今天,石刑在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早在几千年前,石刑就出现了,它是古以色列的常见死刑手段,用来惩罚性关系混乱、忤逆父母、当巫师、乱伦以及与同性发生性行为的人等。

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经文里,都出现过对石刑的描述,当时的社会广泛接受。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倒是没提到石刑,可是古典伊斯兰法学的学者根据圣训(也就是先知穆罕默德说的话),将石刑设为对违法性行为的惩罚。

苏丹女子被控"通奸罪",将以石刑处死!这种残酷古刑,至今仍存在

到近现代社会,石刑渐渐销声匿迹,虽然经文上写着某某罪应当施以石刑,没人真的会这么干。但20世纪后期,伊斯兰复兴运动出现,很多伊斯兰国家渴望脱离西方的影响,要求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包括恢复石刑、鞭刑和砍手脚等刑罚。严苛的胡督法(Hudud)成为伊斯兰教法的核心,它规定凡是叛教、起义、偷窃、强奸、通奸、诽谤、饮酒的人,都将面临截肢、鞭刑或死刑(可以是绞死,也可以是石刑)。

苏丹女子被控"通奸罪",将以石刑处死!这种残酷古刑,至今仍存在

过去五十年,包括伊朗、巴基斯坦、苏丹、尼日利亚、卡塔尔、也门、沙特阿拉伯、索马里等国将胡督法放进本国的刑事司法系统里。而石刑,就变成了这些国家对通奸者最严厉的惩罚。不过,它仍然不是一个常见的死刑手段,更像是一个象征或威慑。

苏丹女子被控"通奸罪",将以石刑处死!这种残酷古刑,至今仍存在

比如,也门在1994年规定,已婚男子通奸或出现同性恋行为将被石刑。目前,还没有人被法院判过石刑。

毛里塔尼亚在1983年使用伊斯兰教法,到现在没有任何石刑报道。

尼日利亚北方的12个州,石刑是合法的,有至少六人被判处石刑,但每个案件都在上诉中获胜。阿联酋在1987年将石刑作为通奸的惩罚,法院只在极少数的情况下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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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外石刑就很多了,特别是在索马里和阿富汗。

2015年,有一段视频震惊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