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改革目标是彻底打破传统的氏族豪强所占有的私有地、私有民制度,相当于从中国早期"封邦建国"的井田时代直接飞越到隋唐时期的均田系统。然而,这种形式上的模仿,很快就暴露出严重的不适应,有些措施甚至连形式上的维持都难以继续。
班田收授法仅实行了50多年(从公元650年第一次班田开始),已经开始有农民因不堪重负而逃亡他乡躲避赋役。
很显然,这种制度在中国战乱频繁的南北朝与隋唐初年可以给中国农民一定程度的帮扶,但是对已经习惯归属氏族豪强的日本农民而言却是负担。在日本民众用脚投票的选择下,日本政府只好于749年颁布了"永世私财法",规定今后农民垦出的田地不再收公,永为私有。
与中国的唐朝后期一样,日本的地方官吏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吞公田,截留租税,一方面私藏流民,垦殖私地,通过扩大私地私民,迅速成为富甲一方的地方豪强。在私有化的浪潮中,皇室也不能幸免,天皇下令开垦"敕旨田",征用农民的徭役开垦和种植,收入归皇室所有,田地则成为皇室的私有田。中央政府对于土地的丈量、登记与计算也就更是痴人说梦的想法了。
在政治领域,改革派模仿唐王朝,建立中央官僚机构和地方行政系统,中央机构设置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