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两年的准备和铺垫,康熙十九年(1680),姚启圣与与赉塔、杨捷、石调声督兵攻复海澄县,提督万正色攻克海坛,姚启圣同赉塔及总兵赵得寿、黄大来等分兵七路合击,破敌19寨。这场战役后,姚启圣进封兵部尚书、太子太保。
按理说,姚启圣作为收复失地的一大功臣应该受到无数的嘉奖和称赞。但这一切,都在康熙二十年(1681)四月,左都御史徐元文的弹劾里没有了。在这份弹劾里,徐元文列举了姚启圣的"七大罪状",其中包括借司库银十二万两经营私利;克扣军饷,搜刮民膏;苦役人民,强抢民女;在收复台湾问题上犹豫不决,疑似养寇;质疑姚启圣的攻敌方案…一条条罪状清晰明了,仿佛这位御史一直就待在姚启圣身边一样。

不多久,姚启圣回奏,桩桩件件解释了自己那些莫须有的罪名。但我们上文中提到过,姚启圣是汉人,在同僚之中并没有太多好友,此时这份详细的解释虽然证明了姚启圣的清白,但随着台湾收复,姚启圣在朝中的作用已经不大,此时为他说话的人更少了。

康熙也许相信了姚启圣的自白,在康熙二十一年(1681),姚启圣因军功被授予世袭骑都尉,加一云骑尉。但同时,康熙似乎也在忌惮这位为自己立下汗马功劳的大将,他还是将巨额负债转嫁到这位大将身上,一共让他偿还47000两银子。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3),姚启圣去世后一年,康熙才免了这笔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