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官制,"多与宋同",采用了一整套我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政治制度。西夏政权设置中书省和枢密院,分掌文武两政,中书、枢密以下设十六司,地方设立州郡、州有州立,下有通判、正听、都察、案头、司吏、都监等。《辽史》"西夏外记"还有"和断官",《番汉合时掌中珠》对刑事诉讼有详细记载。《宋史》"西夏传"上说元吴"案上置法律",说明西夏镇压人民的刑法是很齐备的。凡属左右侍从之类的官职,则由党项的贵族担任,凡是仿照宋朝官制而设置的中书、枢密、宰相、御史等官,则参用汉人,说明西夏的统治是党项和汉人贵族的联合统治。

在军事编制上,西夏保存党项人的旧传统,设置十二监军司,每一监军司设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员,由党项的贵戚豪右担任。下设指挥使、教练使及左右侍禁官等数十人,由番汉分任。军队也有一部分是汉人。十二监军司共有兵四、五十万人,分别布置在以首都兴庆府为中心的夏、辽和宋、夏边境以及河西走廊、贺兰山和灵州等地的三角线上:
"有事于西,则自东点集而西,于东则自西点集而东,中路则东西皆集"。
能够迅速集中兵力,大大加强了对内镇压、对外攻防的军事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