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之亡,实亡于嘉靖:朱厚熜的倒行逆施对大明的巨大伤害(7)

2024-05-02 13:22     360kuai

于是,几乎所有朝廷和给及官府所有的物资需要,都交给了商户来采买。然而"先是上供之物,任土作贡,曰岁半。不给,则官出钱以市,曰采办,其后本折兼收,采办愈繁,于是招商置买,物价多亏,上古匿迹。"在当时,几乎所有的官方采办业务都是亏损的,因此当时的商人一旦被要求佥办,便等同于宣告破产,应佥者就像赴死的死囚一般,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

小结:明朝崩溃的起始

不可否认,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非常重视和关心中小商户,在其亲自制定的《大诰》中,朱元璋强调"天下府、州、县,今后毋得指以庆节为由,和买民物。"朱元璋很清楚其中的猫腻"往往指此和买名色,不还民钱者多,此弊虐吾民久矣"。因此,朱元璋如此规定"敢有如此者,许被扰之民,或千、或百、或十,将该吏拿赴京来,斩首以除民患"。

苦出身的朱元璋,很了解虎狼吏们是如何横征暴敛,如何压榨百姓的。然而,朱元璋的这一良苦用心,却不被养尊处优的后代子孙们所体谅,正德、嘉靖等皇帝开启了明王室的奢靡之风,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为了尽可能的敛财,皇权无孔不入,四处出击,重税剥削,名目繁多。然而这些当权者不知道或者说不愿意知道的是,这样做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沉重的赋税和巧抢豪夺,令很多商贾只好放弃行商,商业活动萎靡不振,此时,再想收商税,也是无从收起了。

事实上,明朝商人的境遇是不可避免的。在没有法制概念,公权力无边无际的明王朝,指望一两个"好"皇帝为民作主是不现实的,没有制度保障,皇权可以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一般商人和小民在绝对权力面前,如同待宰的羔羊,毫无反抗的能力。这样的明朝,又怎么谈得上"资本主义萌芽"呢?其灭亡,也是咎由自取罢了。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