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元年六月二十七日,清政府军队攻入新墟后,收缴了太平军的武器装备,发现光火炮就有十三门,还是自己铸造的,上面有"太平左右军"的刻字。而且,太平军的装备不止是火炮,还有其它火器。清军从抓获的李进富口中得知,驻守在紫荆山的战士,每个人都带着一个布口袋,里面装着大量的火药。
其实,1855年的《行军总要》中,就对太平军的作战要求进行了规定:太平军最小的作战单位是25个人,他们需要配置2支抬枪和5支鸟枪,抬枪需要两个人配合进行操作。由此,可以知道太平军里火器和刀矛的比例大约是9:16。如果考虑到太平军中不会让新兵上阵作战的情况,这个比例还会更高。
负责抵抗太平军的湘军,他们的装备会好一些:湘军每营分为四个哨,每一哨分为八队,四队拿大刀长矛,两队拿抬枪,两队拿鸟枪。所以,他们军中火器与刀矛比例是1:1,且太平军对火炮非常珍惜。1852年,他们在岳州无意得到当年吴三桂的火炮便激动的不得了,毕竟这些对他们来说太稀少了。

此外,太平军在洋枪方面的使用,并不比清政府落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