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辰州教案发生地之永生堂
七月二十一日(8月24日),湖南巡抚俞廉三在英国驻华公使的压力下,将辰州知府吴积钧、沅陵前任知县万兆莘、新任知县陈禧年、以及辰州府兵营的总兵、参将、都司等,全部革职查办,并重新委派了府县官员。新官到任后,大肆捉拿闹事暴民,先后收押了三百多人。经逐一审讯,重犯贾三、王大等六人被处以死刑。加上之前被处死的二人,共有八人被杀。另有二人经不住严刑拷打,病死在监狱中。
八月八日(9月9日),负责处理善后事宜的长沙洋务局与英国驻汉口领事达成协议,内容主要有:一、惩办凶手。除已正法之人外,在逃的孙章发若归案,应从严惩处。二、惩办官吏。凡渎职的地方官吏,均以"保护不力"之罪,分别处以斩、监、流等刑罚。三、赔偿损失。总计赔款1万英镑,约合白银8万余两,用于修缮教堂和安恤被害的传教士。四、建亭立碑。在辰州府衙大堂前坪建亭立碑,纪念被害的传教士。
十月三日(11月7日),湖南巡抚俞廉三宣布朝廷对渎职官吏的惩罚决定:辰州营都司刘良儒,即行正法。统带毅字营总兵颜武林,斩监候。参将张耀魁、桂阳营参将赵玉田,均革职永不叙用。辰州知府吴积钧,革职永不叙用,并流五年。前沅陵知县万兆莘,充发极边,永不释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