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实际上有许多制度创新是非常不保守的和非常突破的。例如,政府机构的建立有三个亮点:理藩院,内务府和军机处。理藩院在非汉地区处理事务,与六个部门的地位相同。主要业务是通过各种仪式活动将非汉族地区纳入清朝;内政府负责处理皇帝的个人财产并把皇室的支出与国家财政区别开来;军机处,这是在雍正年间为应对西北战争而建立的机构。这种惯用的解释是加强清朝权力的专制。的确如此,但是军机处及其所建立的支持系统也使皇帝可以更顺畅,更有效地与清朝的官员上下沟通,这些机构都是清代的政治创新。

清朝入关
此外,在制度创新方面,清朝对粮食供应,货币供应和司法诉讼三个方面都有很高的评价。在粮食方面,清朝建立的常平仓制度可以保证全国的粮食供应,稳定粮食价格。货币方面,通过调整市场上以白银和铜为标准金属的供应量以及汇率,来确保货币价值的稳定。关于诉讼,政府参与民事诉讼并作出裁决,但主要是基于刑法,拒绝颁布适用于民事诉讼的民法。原因是民法的引入可能导致诉讼增加,破坏社会和谐。 这些做法,无论今天看起来多么大的漏洞,但在清代,它们基本上都运作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