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食货》记载,"仍具最高钱数,先次取问见佃赁人愿与不愿依价承买,限五日供具回报"。
即便是重新超标投标了,官府仍旧希望原承包人能够继续承买。一方面出于人性化考虑,另一方面经过几年时间的运营,原承包人的经营能力一般会得到官府的认可,出于稳妥起见,当然希望与原承包人继续合作。
在买扑人中标以后,通常会对百姓公示结果。在中标人的承包期内,即便有其他人出更高的价格,官府也不能转让。《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记载道:"他人虽欲增课以售,勿听",而承包人则需要按时缴纳课税,如果发生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政府一般会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
人性化的制度和公平公正的透明过程创造了良好的交易条件,这使买扑制度在宋代兴盛一时。而且把税务和一些垄断性的商品承包出去,既方便了官府的管理,又增加了税收,减少了政府开支。同时由于承包人都是花费高价买下的权利,所以在承包期内会积极生产提高利润,因此也直接促进了生产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