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连发四件大事: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变革(2)

2021-10-11 15:27  搜狐

第二件事,美团被罚34.42亿元

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大家应该还有印象,2020年11月2日,国家人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四大部门约谈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等高管,11月3日,上海证交所“暂缓”蚂蚁集团上市,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连夜约谈27家中国互联网巨头企业。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下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意见稿。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这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在反垄断方面作出的数额最大的处罚,或可认为是中国对互联网平台垄断经营、对互联网垄断资本集团作出的最严厉处罚,是一次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政府对阿里巴巴给予巨额处罚,是在发出一个强烈信号,任何想要控制中国经济、搞乱中国经济秩序、破坏中国营商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坚决打击和严厉处罚,自由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在中国行不通。

在调查、处罚阿里巴巴的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将目标对准了受到社会广泛批评的美团。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经过半年的调查,国家市监总局得出结论: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就此对美团作出34.42亿元的处罚。同时还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美团的处罚是政府进行“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一重大行动的继续,是处罚阿里巴巴之后的又一动作,是中国在互联网商业领域发生深刻变革的重要显现,与处罚阿里巴巴不同的是,美团在数量庞大的外卖骑手的合法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严重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