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新规”下,3类宅基地或开始收费,农村有房子的要留意(2)

2020-11-15 11:41     快资讯

第一、“一户一宅”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

根据2020年修订的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目前各地公布的新规来看,对于“一户一宅”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才能继续使用。不过,对于超出部分的计费标准,目前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方案。

比如,据山东巨野发布的《巨野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显示: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处面积不得超过200平米,超出规定的部分应当缴纳有偿使用费,其中宅基地的起征面积为200平米,实行阶梯式计费。具体来看,如果超出面积不足200平米,按照每年2元/平米计算,如果超出面积大于等于200平米,按照每年5元/平米计算。

再比如,近日,河南延津石婆固镇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其中明确规定:“一户一宅”的起征面积为167平米,多出部分实行阶梯式计费。具体来看,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米计费;超出面积51-100平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米计费;超出面积101-200平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米计费;超出面积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米计费。

除了山东巨野以外,根据河南新乡、湖北宜城等地的政策来看,普遍都是实行的阶梯式计费。当然了,由于各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起征标准不一样,阶梯式计费的标准也不同,所以最终缴纳的费用自然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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