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秦王朱樉的去世,看大明亲(郡)王,藩王,王妃的葬制礼仪(2)

2021-08-06 16:14  360kuai

逐定制:亲王丧,辍朝三日。礼部奏请派官员官员掌管行丧葬礼仪,由翰林院撰写祭文,并谥册文、墓志铭。由工部制造铭旌,派遣官员搭建陵冢。钦天监官员卜葬,国子监监生八名报讣各王府。御祭(下旨祭祀)一,皇太后、皇后、东宫各一,在京文武官各一。自初丧至除服,御祭凡十三坛,封国内的文武官员各祭一。

治丧期间的服制,王妃、世子、众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宫人,斩衰三年(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服制三年),封国内的文武官员齐衰(次于斩衰)三日,哭临五日后可以除服,封国城中军民素服五日。郡王、诸子、郡君(女儿),为兄及伯叔父齐衰期为一年,郡王妃小功(用熟布做成的丧服。为服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兄弟之妻等丧时所穿,时间为五个月。)

如果要是亲王妃薨,则御祭一坛,皇太后,中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由封国所在地的布政使司委派官员开陵与亲王合葬。亲王的继妃、次妃的祭礼相同。但亲王的夫人(滕妾)则只有御祭一坛,建造坟冢祔葬(不与王合葬)。

郡王去世,辍朝一日。行人司(明洪武十三年置,掌传旨、册封等事)派遣官员处理丧葬礼仪,其他的与亲王葬仪基本相同,但皇太后、皇后不参与祭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