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行详细说明
就当前屡禁不止的虚假宣传、飞单现象、金融诈骗等突出问题,《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种种行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1.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性,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重要内容;
2.尤其是对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对其中关键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并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
3.银行等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留存相关资料,自业务关系终止之日起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
比如近期由于资管新规实施出现很多非保本理财产品出现亏本现象,接下去央行也会重点检查这块,检查银行在销售时候有没有完全做到风险提示。
三、对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保护也做了明确规定
如今互联网金融APP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此前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手机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50余款违规收集信息的APP中金融类的就超过40个,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